关于原安阳振动器有限责任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的公示
2020-10-28 11:23:38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原安阳振动器有限责任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委托单位:安阳振动器有限责任公司
地块地点:安阳市北关区永安街6号
占地面积:22715.24m2
地块现状:通过人员访谈、现场踏勘和资料分析可知,安阳振动器有限责任公司于1965年4月建厂,2008年5月搬迁至开发区海河大道中段,厂区主要构(建)筑物有机加工车间、五金库、成品库、办公室、宿舍等。厂区中除却机加工一车间房顶已经塌陷其余厂房和办公楼均保存完整。厂区内道路地面硬化,但是由于停产时间长,厂区路面部分出现破损防渗效果不强。停产后厂区设备均已拆除,闲置的厂房及厂区空地陆续租赁为教育培训机构、快递仓库、停车场、练车场等。
二、地块调查机构
咨询单位:东方环宇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安阳中华路万达中心512。
联系人:王工
电话:0372-2150217
邮箱:dfhyzgs@163.com
三、初步调查结论
根据资料收集和现场踏勘情况,制定了场地调查方案,共布设 10个土壤采样点10个。采集土壤样品总数为 30个,根据检测结果可知,场地内土壤样品共检测47项分析项目,包含 pH、石油烃、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和半挥发性有机物,结果显示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 环境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的要求。地下水样品铅含量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 III 类标准值。但是在生产过程中未涉及到铅的使用,究其铅值超标是否会对土壤造成影响。故进行了土壤补测。补测采样点位3个。采集土壤样品总数为 10个。根据检测结果可知,补充采集的土壤样品中有机物未检出,重金属除六价铬外,其余重金属均有检出但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环境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规定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地下水中重金属铅检出浓度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III类标准,但未对土壤环境造成影响。综上所述,安阳振动器有限责任公司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不需要再进行详细调查。
四、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公众在发表意见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六、意见提交具体形式
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直接与联系人联系参与。